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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保险法学》课程教改项目教学总结(蔡丽辉)

时间:2024-04-11   访问量:27

特别说明:

     1.本报告是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文法院“法学专业”任课教师实施PDSIPE的总结报告,与成型后的PDSIPE理论比较,属于初期总结;

     2.本报告是PDSIPE正式命名之前所做。报告中的“项目教学”所指在一定意义上与现在的PDSIPE解读十分接近,但依然稚嫩。


       围绕“项目教学”,科学分配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比例,更新授课方法,优化课程的结构,严格按照文法院系质量管理体系把握课程内容设计,控制教学进程,确保教学质量。项目教学设计大致按以下两个内容展开进行:

         一、课程组织设计

        1.确定项目任务:遴选好具有主题内容的项目任务,以周为单位,进行详细的课程组合设计;

        2.制定工作计划:由学生进行前期项目的资料搜集资和分析,并制定项目工作计划,确定工作步骤和程序,并最终得到教师的认可;

        3.实施计划:学生确定各自在小组中的分工及小组成员合作形式,按照已确定的工作步骤和程序工作;教师跟踪控制,并适时穿插各单元课程内容教学

        4.分阶段检查和综合汇报:先由学生对自己的工作结果进行阐述和自我评估,再由教师进行检查评分,并通过对比师生评价结果,找出造成结果差异的原因;

        5.总结或结果应用:项目工作结果应该进行总结或应用到企业、学校的生产教学实践中。如项目的实施过程记录、开发的多媒体课件可应用到学校的教学实践中。

        二、课程教学要求及目标

        1.保险法学的理论性与实践性都很强,教学中既要注重基础理论的讲解和识记,也要注重通过实例研习的方法,在实践中加深学生对保险法基本理论的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。因此,项目教学是《保险法学》课程的重要教学环节。

        2.保险法项目教学的任务是指导学生在分析和处理实际案件的过程中,将所学的保险法基本理论与具体案件事实紧密结合,在具体的案件中直观的领会保险法基本概念、基本原理,巩固其在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,同时一定程度上对学生进行实践技能和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,为他们运用相关理论与制度处理保险法律实务问题打下基础。 

       3.在实施实验教学的过程中要注意明确我们的主要目的,在于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分析解剖,获得其中蕴含的实体法理论,加深对它们的领会和理解。不能将保险法实验教学与民事诉讼法的教学混淆,也不能将其与法律诊所课程混淆,更不能把实验教学环节等同于法律实务培训课。

      三、项目教学基本要求

      1.理解保险法的基本原理;

      2.了解我国保险法的有关法律、法规及司法解释;

      3.掌握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和处理保险案件纠纷的基本技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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